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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人民法院:温情引导促执行

时间:2020-10-06 04:08
  桑植融媒9月27日讯(通讯员 彭海波)近日,桑植县人民法院涉机械专项执行组在院长覃恩赐的带领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执行申请人某融资租赁公司与李某某、刘某某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此行共查封房屋一套,车辆十余台,三被执行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李某某儿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儿子交现金30万元,并承诺每月付申请人10万元至付清为止。

本案被执行人李某某与申请执行人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湖南某国有机械公司搅拌车十台,泵车一台和搅拌站一套。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未按约定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某融资租赁公司将李某某、刘某某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被执行人刘某某与李某某因曾系夫妻关系,故与被执行人李某某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提供担保的被执行人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现三被执行人尚欠申请人租赁费324万元。

执行法官通过了解得知,本案被执行人李某某长期在新疆伊犁开搅拌站。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法院未能至新疆开展执行工作。9月15日,新疆疫情稳定,桑植县人民法院院长覃恩赐亲自带领专项执行组奔赴新疆开展工作。期间,执行办案人员所乘航班因有一名乘客出现发热症状,办案人员被医学隔离观察3天。因时间紧迫,专项执行组展开分组行动,至9月17日,执行人员完成了前期财产调查,并查封房产一套、车辆十余台。

执行法官通过进一步的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某因患有脑梗,其搅拌站及相关设备现由其儿子代管和使用。执行法官遂通知其儿子及三被执行人的律师进行面谈。    “李某某年事已高又患病,加之这些设备、车辆现由你长期经营和使用,你作为李某某的儿子,理应承担起这份责任……”覃恩赐在交谈过程中情理交融,耐心引导,经一个上午的沟通,李某某的儿子深有触动,不愿意其父亲再为此案劳心费力,自愿先交纳30万元,其余部分债务愿意每月偿还10万元至付清为止,最终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此次执行,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远赴伊犁办案,温情引导被执行人及其家庭成员积极履责、共克难关,既彰显了桑植县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毅力与决心,又体现了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方法的灵活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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