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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人民法院:非法猎杀野生黑熊案生态修复义务执行完毕

时间:2020-04-17 08:09
    红网时刻桑植4月3日讯(通讯员 龚芳 卜忠明)4月2日,桑植县人民法院联合当地政府一同,对被执行人向某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义务执行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按期执结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执行案件。

  2019年12月16日,桑植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非法捕杀野生黑熊案件,被告人向某因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等刑罚。同时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人民法院判决责令其通过植树造林10亩的替代方式修复生态环境。

  判决生效后,桑植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案件移送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卜忠明接收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按期履行上述植树造林义务。被执行人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植树造林方案,在桑植县官地坪镇辖区内种植杉树1800余株,种植面积10亩,完成植树造林义务。

  2019年以来,桑植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接收刑事涉财产、涉行为执行案件28件,目前已执结7件。审判先行,执行断后,桑植县人民法院将坚决维护好国家和公共利益,尽力将每一份判决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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