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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煤电和供热企业可缓缴四季度税款

时间:2021-12-27 10:13
  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障相关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了电力保障专项协调小组,专门制作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 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办理了今年第四季度燃煤电力供热企业应缴纳的全部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燃煤电力,供热企业要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加强相关行业优惠政策和普惠性税费的落实,在各级税务机关逐步建立内部工作推进机制和部门间协调机制,确保各项减税,退税,延税措施落到实处。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10月20日,全国税务系统共为纳入供电保障税收支持的燃煤电力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75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统一安排,各地税务部门逐户调研了燃煤发电供热企业经营和纳税情况,认真梳理了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在国内进行了一对一的宣传引导,并按照有关规定简化了减税,退税,延期手续和数据报送,做到了减尽减,退尽退,缓尽缓。会议指出,能源电力保供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安全,是我们必须承担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精准满足燃煤电力供热企业涉税需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各项税收扶持措施落实,有效缓解企业经营困难,为保障能源电力供应,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贡献税收力量。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实好既定目标任务,确保能源电力保供万无一失,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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