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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宣判

时间:2021-01-20 07:53
  

正义网重庆8月23日电(记者李立峰 侯映雪 通讯员陈力)8月14日,由重庆市武隆区检察院起诉的原武隆县畜牧兽医局行政不作为公益诉讼案件宣告判决:撤销原武隆县畜牧兽医局于2015年对第三人重庆豪壮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的《特色效益农业项目验收意见书》,责令被告武隆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新作出处理。据悉,该案是重庆市首例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在履职中发现,2015年6月5日,原武隆县畜牧兽医局在豪壮公司特色效益农业项目验收过程中,在该公司养牛场牛源引进子项目的数量未达到项目合格验收标准情况下,仍以《特色效益农业项目验收意见书》的形式作出项目验收合格的行政决定,致使数十万元特色效益农业项目补助资金被虚领。

2018年4月19日,武隆区检察院向原武隆区畜牧兽医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规范特色效益农业畜牧养殖项目验收工作制度。对豪壮公司未有证据证明达到验收标准虚领的项目资金依法予以追缴。

原武隆区畜牧兽医局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于2018年6月12日书面回复该院,称豪壮公司牛源引进子项目数量已经达到验收标准,仍怠于履行职责。

2018年8月至11月,检察干警先后赴四川达州、贵州道真、务川等地进行调查取证,查明豪壮公司牛源引进子项目数量未达到验收标准,致使国有资产50万元流失。

2019年2月27日,为保护国有财产不受侵害,根据案件管辖规定,该院依法向南川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月20日,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就验收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因机构改革被告是否具有适格主体等问题进行了陈述和质证,并围绕被告的履责依据、公益被侵害的事实、被告怠于履职的表现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辩论。

武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该区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部门负责人和新提拔的处级干部等60余人观摩了庭审。

8月14日,南川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上述判决。

武隆区检察院检察长程晋意表示,“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责无旁贷。今后,我院将加大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监督力度,对怠于履职、不认真落实诉前检察建议致使国有财产仍处于受损害状态的行政机关,坚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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