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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四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时间:2021-09-16 02:22
  株洲四项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连续6年,共有12项工作获表彰

株洲日报·掌上株洲讯(记者/陈正明 刘毅 通讯员/廖建翔)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216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我市四项工作成效明显获通报表扬,将获得国家层面激励支持。这是我市连续6年获国务院表彰激励。

通报中,我市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四项工作分别是: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企业债券发行、债券品种创新与风险防范等工作成效明显;促进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实施技术改造成效明显;醴陵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积极发展农村电商和产销对接成效明显;醴陵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较为明显。具体激励措施包括:从2021年起两年内,对株洲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即企业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受理机构申报,实行“即报即审”,审核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今年对株洲在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安排,制造业单项冠军及其他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平台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今年对醴陵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优先支持并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中予以倾斜,单独安排奖励资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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