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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适当提高因工伤(亡)职工待遇

时间:2021-06-13 02:29
  郴州日报11月4日讯 (全媒体记者 陈莉)11月4日,记者从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获悉,郴州自今年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项目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已受理补充工伤保险理赔196起,最高补偿了6万元。

郴州是湖南首个在市县两级全域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的市州。目前,我市补充工伤保险项目采取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的形式运作,保费由市工伤保险基金筹集,市县两级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无需再另外缴纳费用。职工发生伤亡事故,用人单位按规定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备事故情况,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承保机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参保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直接支付相应的补充工伤保险待遇。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新政策是郴州工伤保险为企业减负的重要举措之一,政策实施后,惠及了全市工伤保险8300余家参保单位和46.06万名参保职工,对因工伤(亡)职工适当再提高待遇,其中工亡职工的近亲属最多可再获6万元补偿。

此外,对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用人单位予以一定补贴,既适当提高了职工工伤待遇,又减轻了用人单位经济负担。同时,工伤保险部门也能借助商业保险支持,强化事故查勘,加大工伤预防,促进用人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工伤保险基金更稳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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