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鉴于北京市近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做好我县防范疫情输入工作,避免疫情输入和扩散,根据
张家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涉京来(返)张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张新冠肺炎防〔2020〕101号)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涉京来(返)慈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近14日内,北京市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慈后,一律在县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后凭健康绿码通行。
(二)近14日内,北京市中风险地区人员来(返)慈后,由属地乡镇或主管单位第一时间送入集中留观点接受隔离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者可凭健康绿码通行。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近14日内,北京市低风险地区人员来(返)慈后,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者参照中风险地区人员方式处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者可凭健康绿码通行。
二、规范隔离和留观场所设置
我县集中隔离场所和集中留观场所设置在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按要求对集中隔离对象和留观对象分类进行集中隔离和留观。
三、规范管理集中隔离和留观场所
由县卫健部门牵头,从公安部门、文旅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乡镇抽调人员组成驻点工作组,具体负责集中隔离和留观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督促集中隔离和留观场所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被集中隔离和留观对象要自觉服从防疫人员和驻点工作组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集中隔离和留观场所驻点工作组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被隔离和留观对象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场所环境消杀、采集咽拭子样品,并及时送检,县疾控中心负责做好指导。
五、明确经费物资保障渠道
集中隔离和集中留观所需的工作经费、防疫物资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保障。被集中隔离和集中留观对象的食宿费用、核酸检测费用个人自理,由属地乡镇或主管单位负责收缴。
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