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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前发放到位 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又涨了

时间:2021-05-28 08:24
  浙江在线杭州7月1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冰)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浙江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将惠及全省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各地将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根据通知,今年调整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部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则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另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与此同时,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2018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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