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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工作规程加强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

时间:2020-04-24 09:50
    为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加强风险防控,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近日,省财政厅印发《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对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内容、职责分工、动态监控预警信息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是细化监控内容。动态监控的资金为纳入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的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的基本要素信息为指标信息、支付信息、绩效信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外部信息和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绩效相关管理等工作流信息。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统分结合、运行高效的原则,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工作机制,将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日常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具体工作和动态监控平台建设、运维及技术支持等工作责任明确到厅内部相关具体部位和单位,压实工作责任,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和业务衔接。

  三是强化监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预警信息疑点核实、违规处理和情况反馈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对监控平台使用与数据管理进行了责任区分,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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