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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为主体申报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

时间:2020-03-12 08:45
  

  复旦大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等单位近日在南京联合主办了中国高校绿色金融研究联盟2019年会暨扬子江绿色产融发展高峰论坛。会上,复旦大学绿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陈诗一教授代表课题组发布了《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竞争力研究(2019)》报告。

  报告披露的2019年度长三角“40+1”城市群绿色金融发展竞争力评级榜中,湖州、衢州两城市位居榜首,均获得A+级。上海市、杭州市、黄山市、南通市等15个城市获得A评级,位列榜单第二梯队,其他城市则分别居于B+、B、B- 三个档位。

  报告还显示,获得A及以上评级的城市中,来自浙江的城市占比超过35%。其中,湖州、衢州为2017年国家确定的“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

  为了助力长三角城市群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国家战略,报告认为,各城市需加强并优化顶层设计,推动绿色金融规划与国家规划纲要融合提升,形成贯穿一体化规划体系的方案。

  报告建议,各城市需打破行政壁垒,推动产学研结合,通过“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加快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协同推进区域绿色发展。在一体化示范区内成立绿色发展咨询委员会,以一体化示范区为主体尝试推进申报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以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

  报告还建议,建立长三角绿色金融产品交易市场,结合浙江、江苏、安徽的绿色项目库建设,制定区域绿色项目定义标准和项目库,统一绿色标准。

  报告认为,长三角各城市应抓住科创板发展机遇,打造全链条式的金融科创生态体系,着力聚焦创新资源开放共建共享,建立长三角金融科技小镇,发展绿色金融科技,建设长三角绿色金融科技创新共同体。并建议研究建立绿色GEP核算和跟踪评价框架体系、设立长三角绿色发展基金等。

原标题:报告建议: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为主体申报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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