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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加快相关规划编制 10条河湖岸线被纳入“工作计划”

时间:2023-02-26 01:40
  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将“有规可循”

我市加快相关规划编制,10条河湖岸线被纳入“工作计划”

衡阳日报讯(记者 许珂)3月23日,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今年,我市将加快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完成10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湖岸线的规划。

2019年,我市全面落实河湖保护治理责任和措施,强力推进水资源、水生态和水域岸线保护,大力整治水污染、河湖“四乱”、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河湖问题,全市河湖保护和治理取得明显实效。其中,省下达我市河长制重点任务21项全部完成,湘江干流11个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Ⅱ类标准,全市27个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有24个年均值达到Ⅱ类,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四乱”问题整治351个,销号率100%;取缔非法砂场472处,全市“一江四水”等主要河流全部杜绝了非法采砂现象。建设完成县级以上饮用水源保护区15个,对482个城乡饮用水卫生监测点开展全覆盖持续监测;11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实现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完成29个黑臭水体整治,湘江干流500米范围内实现禁养,垃圾围坝现象基本消除。全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4.84万次,巡河发现问题并交办9159个,完成整改8868个,整改完成率96.82%。

今年,我市河长制工作将坚决执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抓住河长履职、基层基础、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四个关键,大胆创新,在建立完善河长制常态化工作体制机制的同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将全面完成取水工程核查登记整改提升,完成衡山、衡东、南岳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试点,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力争到年底,市城区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II级及以上要求;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实现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全覆盖;将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力争年底市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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