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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新建商品房将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时间:2022-06-29 06:26
  我市新建商品房 将全面实行“交房即交证”

开发企业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组织交房

衡阳日报讯(吴帅 通讯员 王翊)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只有拿到不动产权证,心里才算踏实。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因“办证难”而导致的“遗留问题”一直较为突出。记者近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为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结合前期试点经验下,目前我市已明确,2022年全市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改革。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起,市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并鼓励市本级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实行“交房即交证”,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实现“交房即交证”常态化。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际上,自2020年9月起,我市便开始积极部署“交房即交证”改革,并将衡南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交房即交证”试点县区;同年12月,市本级“碧桂园誉峯”项目率先实现“交房即交证”。目前,市本级35个项目已完成“交房即交证”。

此次“交房即交证”改革,我市将继续深化建立交房与交证联动机制,将现行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动产首次登记(栋证)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开发企业在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开发企业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由开发企业组织交房,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为购房人办理转移登记(分户证),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同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还将进一步加强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建设,大力推行预告登记,推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协同办理,实现同步申请、一窗受理、并行联办、实时共享;并按照“一个流程图、一个操作指引”的要求,将交房交证工作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办结”。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对接,加快实现报建、审批、交易、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信息共享。

此外,该中心还将全面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建设、房地产交易、税务、金融与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业务协同联动。推行不动产登记首次和转移登记合并申请、同步办理。进一步创新登记服务举措,推行上门服务、靠前服务、预约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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