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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 双方言和惠民生

时间:2020-10-26 09:10
    “许法官,这个是执行和解协议,我已经向行领导请示,这个案子,我行决定与申请执行人、担保人执行和解!”近日,中国人民邮政储蓄银行泸溪县支行的代理人余某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执行局承办法官许湘杰说。

  许法官笑着回答:“那好,他们贫困户刚刚脱贫,你们行愿意与他们和解,他们正好有机会稳步奔小康了。被执行人和担保人到我们法院一起交了7万元执行款,你们办理一下领款手续,这个案件就按执行和解予以结案。”

  话得从头说起,8月初,邮政储蓄银行泸溪县支行工作人员将该行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徐某某及担保人章某某的案子移交至泸溪县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欠银行贷款14万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未如期归还。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及担保人取得了联系,被执行人夫妇告诉法院,自己系泸溪县某村的贫困户,当初贷款是为了养牛发展养殖业,带动村里几户贫困户致富脱贫。后来养殖业亏损了,导致银行的贷款无法偿还。

  担保人当初是经过朋友介绍,支持年轻人创业致富,拿自己名下房产抵押至银行,帮助借款人夫妇到银行贷款。如今,得知该欠款还不起,将依法处置抵押财产,这可愁坏了担保人。

  经过法官多次向当事人释法,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还款事宜,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主动偿还70000元,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疫情席卷华夏大地,每个社会人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对于疫情,法官或许无法像医护人员冲在抗疫前线。但是对于稳定经济形势,保障经济稳定,对于积极还款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可以多一些包容,让他们分期分批尽自己最大可能还清债务后,稳定脱贫致富,开启小康幸福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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