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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

时间:2021-05-12 09:16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近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通报了3月21日以来发生的聚集性疫情,要求各地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落实相关防控措施,防范聚集性疫情的再次发生。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防止发生聚集性疫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防输入工作力度

     (一)落实境外来(返)慈人员的管理。防境外疫情输入是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境外来(返)慈人员的集中隔离管理工作务必落到实处。继续落实“六个必须”:必须查验身份证、必须查验护照、必须查验个人健康码、必须集中隔离观察14天、必须接受抗病毒中药预防、必须接受核酸检测。对于在第一入境地已经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的人员,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乡镇(县新城区)继续落实信息登记和健康随访工作。在第一入境地解除集中隔离前5天内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来(返)慈后一律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二)进一步落实武汉来(返)慈人员的健康管理。对武汉来(返)慈人员继续执行“红码集中隔离、黄码调查核准、绿码居家随访”的管控办法。对到慈之前7天内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来慈后一律进行核酸检测。

二、切实落实“四早”措施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进一步扩大核酸检测范围,按照慈疫防〔2020〕80号文件内容落实重点人群和有需求的社会公众的核酸检测,最大限度地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

三、强化及时快速处置

       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和确诊病例,必须24小时内完成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落实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落实聚集性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筛查—诊断—报告—隔离”闭环管理要求,一旦发生社区聚集性疫情或出现社区传播,要遵循“早、小、严、实”的原则,及时快速处置,抓紧查清感染原因,切断传播途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严防疫情输出和蔓延。

四、加强院内感染控制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标准预防,进入医疗机构的各类人员均应当正确选择和佩戴口罩、正确进行手卫生。做好环境通风管理,落实分区管理要求,合理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区别医务人员通道和患者通道。加强住院患者以及陪护人员管理,强化鉴别诊断,堵塞医院防控漏洞。切实做好医务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一旦发现疑似患者要果断处置,不留后患。

五、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做好社区和公共场所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将社区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坚持群防群控,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筑牢社区防控安全屏障,防止疫情扩散。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家庭责任,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聚集性大型活动。

六、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加强社会公众和入境人员、复工复产人员、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教育,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广泛宣传科学、规范的防护建议,增强群众卫生意识,引导群众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的个人防护措施。

七、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增强紧迫感,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对于思想松懈、防控不力,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严肃问责。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抓好工作和休息时段员工管理及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尽最大努力防止聚集性疫情发生。

 

 

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29日

 

来源:慈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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